公積金貸款需要借款人信用良好、已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同時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半年以上或累計繳存二年以上。
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如下: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證明、戶口薄;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借款人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無滯納欠(緩)繳情況,且連續交納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以上;
4、具有合法的購買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其他資料,自籌資金支付的購房首期付款,達到規定比例;
5、借款人同意以所購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認可的擔保。
公積金停繳後想繼續貸款,主要取決於停繳時間的長短。具體如下:
1、壹般停繳不超過3個月,及時補繳後是可以繼續辦理公積金貸款的;
2、如果停繳時間超出3個月,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暫停受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
3、如果是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會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綜上所述,公積金斷交了是不能貸款的。所以如果有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打算的話,公積金是不能斷繳的。在公積金貸款法規中,公積金貸款最基本的要求是,貸款前必須連續繳滿至少半年以上的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