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又稱儲備金,是公司為了鞏固自身的財產基礎,提高公司的信用和預防意外虧損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公司資本以外積存的資金。此項公積金與公司資本的性質相同,又稱公司的附加資本。 而法定公積金是依照法律規定必須提取的, 會計上,壹般將法定公積金稱作法定盈余公積金。在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依據公積金還可以按照提取是否基於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分為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壹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所謂保險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認可的利益,又稱可保利益。保險利益產生於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之間的經濟聯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的利益,體現了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害關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因保險標的遭受風險事故而受損失,因保險標的未發生風險事故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