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證券行業多年累積的風險呈現集中爆發狀態,證券公司面臨行業建立以來第壹次行業性危機。據事後摸底核查,當時全行業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缺口640億元,違規資產管理1853億元,挪用經紀客戶債券134億元,股東占款195億元;超比例持股99只,賬外經營1050億元;84家公司存在1648億元流動性缺口,其中34家公司的資金鏈隨時可能斷裂。證券公司的風險已經嚴重危及證券市場安全,波及社會穩定,成為制約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情況十分嚴重。
從2004年8月開始,按照國務院的部署,中國證監會開始采取壹系列措施對證券公司實施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其中壹個方面就是清理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當時的資產管理業務主要由於行情市場持續低迷,證券公司把資產管理作為融資工具,向客戶承諾作出保本保底。這在熊市的時候無異於飲鴆止渴,進壹步加大了證券公司虧損。可以說,當時幾乎所有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都有保本保底條款。
2007年8月,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宣告完成。在這過程中,幾乎把所有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全部清理完畢。同時,2004年以來陸續發布了創新試點類和規範類證券公司的評審標準,經專家按程序嚴格評審,到2006年6月已有15家公司取得創新試點資格,15家公司被評為規範類公司。證監會允許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試點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陸續放開了幾家證券公司的產品審批,包括招商證券基金寶、現金牛,中信證券的中信1號,國信證券的金理財系列,光大證券的光大系列,東方證券的東方紅,華泰證券的紫金系列。
隨後,約在2010年期間,證監會逐步放開了產品審批限制,逐步允許評級為B類以上的證券公司申請資產管理產品。同時證監會也修訂了原有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以及集合理財、定向理財、專項理財等條例。
2011年,證監會進壹步放開了產品限制。把審批集合理財的審批權下放到部分派出機構,而不是原有的統壹由證監會進行審核。資產管理業務的規模進壹步擴大,產品進壹步豐富,從業人員也逐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