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基金紅利的定義:
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壹部分以現金形式分配給投資者,這部分收益本來就是基金單位凈值的壹部分。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每年至少要將基金凈收益的90%以現金形式分配壹次。《暫行辦法》已經失效,現在如何分配以《基金合同》的規定為準。
基金分紅主要有兩種方式:
壹個是現金分紅,壹個是紅利再投資。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規定,投資人未指定紅利分配方式的,默認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紅利。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到妳購買該基金的機構修改分紅方式。比如妳持有某基金654.38+萬份,每份基金份額將獲得0.05元的分紅:如果選擇現金分紅方式,那麽基民將獲得0.5萬元的現金分紅;假設分紅再投資,分紅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5元,那麽基民可以分成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就變成104000份。由於基金總資產因分紅而減少,分紅後基金凈值減少。
基金分紅的條件:
1.基金只有在當年收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才能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後,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3.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能進行分配。
我們也可以理解為基金能分紅,說明基金是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