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為流傳的“甲午賠款全用作教育”的說法,其真實比重遠沒有傳言中的那麽大。
1899年,日本政府制定了《教育基金特別會計法》和《考試基金法》, 以甲午戰爭賠款中的1000萬日元及其利息充作發展普通教育的補助費。這筆基金相對於近4億日元的甲午戰爭賠款金額,只占約四十分之壹,幾乎是九牛壹毛。
但即便只有1000萬日元,也相當於日本全國70萬選民1年繳納的稅金了對於日本教育的推動作用依舊不可小視。如,在1900年度預算中,日本政府從教育基金撥款50萬日元用作市鎮村立小村的設備費用及教育獎勵費,並於同年在第十四屆議會上通過“市町村立小學教育費國庫補助法案”,其預算總額達100萬日元。這樣,持續多年沒有解決的教育經費問題,終於開始落實。
事實上,也正是甲午戰後的壹段時期,日本近代教育開始突飛猛進。從1896年到1900年,日本創立了京都帝國大學,擴充了東京圖書館、設立了第二高等師範學校,第二高等學校、高等工業學校、高等農業學校等。
從學齡兒童就學率來看,這個數字從甲午戰前1893年的58. 7%提高到戰後1896年的64.2%, 而到1900 年修改小學校令當年更猛增至81.5%, 到1912年便達到98.2%,幾乎完全消滅了文盲。而中等、高等教育, 特別是職業教育,同樣發展迅猛,到大正時代日本已完全稱得上與經濟強國相稱的“教育大國”了。
在政府的大力推動下,日本國民支持教育事業的自覺性大大提高,“當時日本舉國上下都認為中日戰爭和日俄戰爭的勝利, 是教育作用的結果”,甚至直到甲午戰爭壹百年後,依舊有日本人認為“明治天皇當年下令將賠款全部用作教育了”,雖然是謠傳,但從壹個側面,也可以看出日本人對教育的重視。
日本對甲午賠款使用的統計
1896年3月4日,為了對清朝的戰爭賠款和贖遼費進行專項管理,日本政府公布了賠款特別會計法。至1902年末,這筆款項的收入總額為3億6451萬日元;其中包括戰爭賠款3億1107萬元(85.3%),從清政府接受贖回遼東半島得到贖金4491萬日元(12.3%),運用賠款贏利853萬日元(2.4%)。同時,這筆款項的總支出是3億6081萬日元。余額為370萬日元。
支出包括:日清戰爭的戰費(記入到臨時軍費特別款裏)7896萬日元21.9%,擴從軍費2億2606萬日元62.6%(陸軍5680萬日元15.7%,海軍1億3926萬日元38.6%,軍艦魚雷艇補充基金3000萬日元8.3%),其他15.5%(建鋼鐵廠58萬日元0.2%,運輸通信費321萬日元0.9%,臺灣經營費補助1200萬日元3.3%,皇室專款2000萬日元,5.5%,防災基金1000萬日元2.8%,教育基金1000萬日元2.8%)。
綜上所述,清朝的戰爭賠償等款項裏84.5%***3億502萬日元用於戰爭費用和擴軍費用。
從這個統計看來,日本確實將大部分賠款用於擴充軍備。那麽這是不是能說明甲午配礦對日本的發展和騰飛沒有起到什麽作用呢?其實不然,對於這筆賠償的使用,日本是有著詳細規劃和清楚步驟的。
日本的甲午賠款使用計劃:以軍事經濟並行發達為核心
1895年8月15日,藏相松方正義向內閣遞交了《關於財政前途之計劃的提議》。這份文件是“日清戰後經營”的綱領性文件,在經內閣議決後即送交國會討論。最終,由這份文件“提議”的、“歲計約2億元的劃時代的大預算”,在帝國議會獲得通過。根據這壹預算,“政府制定了所謂‘戰後經營’計劃,以軍備擴張為主,求‘勸業、教育、金融機關之發達,交通運輸之進步’,同時以公***投資為中心,大幅度增加財政支出。”
《關於財政前途之計劃的提議》的實際起草和擬定者大藏省主記官阪谷芳郎在這個計劃中持“軍事經濟並行發達論”。
首先是極力擴充軍備,“具體而言即以軍備之大擴充為中心。他提議首先從清朝賠償金3.5598億日元中撥出1.8億元用以海軍新增20萬噸軍艦;用以陸軍進行炮臺建設和武器改良;以及使常備軍人數倍增。
此外,作為“臨時大計劃”,他還“提議”從清朝的賠償金中劃出500萬元用於設置制鐵所。另外,對可以獲取收益的鐵道和電訊,他提議通過每年發行以1000萬元為上限的公債籌措資金,進行擴充和改善。
在具體實施時,最終是在總計5億元歲出中,20%為陸軍擴張費,使陸軍從6個師團增加至12個師團;42%為海軍擴張費,使海軍艦艇噸位數從5萬噸增加至25萬噸。
軍備擴充,當盡可能實現兵器、軍艦自給,實現與之密切相關的鋼鐵自給,並加強鐵道建設。阪谷芳郎的“提議”明確顯示了這壹認識。根據“提議”,明治政府制定了“官營制鐵所創辦計劃”。當年創辦的最典型的代表性企業,是1897年動工,從中國大冶礦山獲取原料的“八蟠制鐵所”。
同時,陸軍制定了以軍事為目的的《國有鐵道擴張計劃》。1906年,日本實現了鐵道國有化。海軍則從軍備擴張計劃的立場出發,積極推進1896年頒布的《航海獎勵法》和《造船獎勵法》。同時,還進行了電信改良。軍備擴張使相關產業的建設費用急速增加。
另壹方面,阪谷芳郎提出的“軍事經濟並行發達論”的另壹著眼點是“順應國費增加之增強國力的方法”。
阪谷芳郎提出,增擴稅收增強國力,“雖有諸多方法,但當務之急特別應大力開發交通運輸之便,以促進工農商業之繁榮,應設立興業銀行、農業銀行,充分潤澤資本之融通。”
他同時提出了具體目標:延長官營鐵道線;實現已經建成的官營鐵道復線化;改建東京中央停車場;延長北海道殖民鐵道;在臺灣鋪設貫通南北的鐵道線等;發展電話事業。此外,阪谷芳郎還提出了增加行政費用開支,新建、增設、擴充以下項目:工業學校、農業實驗、蠶業講習所、繳絲檢查所、商品陳列所、商船學校;對航路開拓、海員培養實施獎勵,擴增電信線路、普通郵政、領事館,等等。
他還同時提議進行日本銀行、橫濱正金銀行的改革和擴充;改善普通銀行業務;設立不動產專營銀行(日本勸業銀行、農工銀行)和動產專業銀行(日本興業銀行),重構金融體制。
在實際的執行中,以獲取巨額戰爭“賠償”為前提,1895年6月,日本銀行公布了“充分融通生產必要之資本的方針”。以此為契機,日本迎來了繼19世紀80年代的“第二次企業勃興期”。以下數據顯示,自“日清戰後經營”開展,會社數和資本金額逐年遞增,特別在其第壹年更是成倍增長。
並且,雖然財政規模擴大、軍費開支增加,但由於獲得了巨額“賠償”,因此盡管阪谷芳郎提出了增稅設想,但統計數據顯示,在日清戰爭以後,日本國稅和地方稅的稅收比率反而減少,即人民的稅收負擔反而相對減輕,並因此刺激了對外貿易特別是進口貿易。
以《關於財政前途之計劃的提議》的實施為開端,日本正式開始了“日清戰後經營”,各項經濟指標和產業結構隨之發生顯著變化。
第壹個重要作用是使日本完成了金本位的實行
我們從上面的統計可以知道甲午賠款的大部分都被用作軍事采購和發展。但問題在於,這筆款項並非從中國政府手上直接送到日本政府的軍事定貨商手裏的。在中國向日本交付賠款到遮蔽賠款被用來支付軍事訂購之間的時間裏,這筆巨款還發揮了另壹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充當實行金本位的準備金。
金本位制對穩定物價、便利貨幣流通、促進國內外貿易作用甚大,19世紀70年代後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爭相實行此制。這可以說是資本主義經濟近代化的壹個重要標誌。
日本於1893年10月成立了幣制調查會,研究討論幣制改革問題。結果在是否采用金本位問題上,調查會委員間出現了嚴重分歧。據計算,要實行金本位制,必須要有2億日元的黃金儲備。就連主張實行金本位制的委員,對這個天文數字也都望而生畏,認為金本位制要實行,但不壹定立刻實行,待湊足了“金準備”款額再說。
旦有隨著高達3.6486億日元的巨額賠款到來,黃金儲備這個難題便壹舉解決了。金本位之爭立即結束。1897年3月,日本政府制定了新貨幣法,確立了金本位制,同年10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日本近代經濟史乃至政治史上的壹件意義深遠的大事。
實行金本位制,為日本擴張軍備和獲取外匯創造了有利條件。軍需品和軍事工業生產設備多從金本位國購入,實行銀本位制時因銀對金的比價暴跌而使日本大受損失,而實行金本位制後情況馬上發生了改觀。為發展貿易和輸入外資創造了有利條件。也為紡織業等工業生產部門進口原料創造了有利條件。如棉花進口,已由從中國轉為從印度和美國,而印、美是實行金本位制的(印度此前已進行了幣制改革)。
最關鍵的是19世紀80年代中期,當日本的產業革命全面展開之時,資本缺乏的矛盾再次暴露出來,成為制約資本主義經濟進壹步發展的“隘路”。然而,經過甲午戰爭,日本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再度擺脫了上述困境,對外發動侵略戰爭也首次成為日本政府推進資本積累的壹條新的途徑。
日本政府通過日本銀行下調利率,擴大了貨幣供給量。甲午戰爭結束後,賠款數目雖已確定,但清政府因財力有限,無法壹次性支付,其支付是分期進行的。日本政府將分期所得賠款存入倫敦的銀行,作為日本銀行的正幣準備。由於有此巨額正幣準備,日本銀行擴大了日銀券的發行額。1895年7月初,日本銀行營業局長在銀行業者的壹次聚會上宣稱:“今後即使有2~3千萬日元的限外發行也高枕無憂,在和平克復之今日,銀行將放開貸款,以促進事業之勃興”。日本銀行1895年7月11日將戰時2錢1厘的利率下調至1錢9厘。而後又有下調。利率降低後,民間企業從銀行借款的成本降低,借款額增加;利率的下調還導致股票價格上升,企業和個人願意以較高的價格來購買股票。因此,無論是利率降低的直接效果還是間接效果都起到了刺激民間投資的作用。
金本位制的建立,使日本經濟與國際市場的聯系變得密切起來。1898年日本“以鐵路事業公債及北海道鐵路公債”的名義,發行“4分利英鎊公債”,引進外資1千萬英鎊,這是外資第壹次進入日本市場,對於緩解國內資金不足起了壹定的作用。
總之,隨著賠款的獲取而建立了金本位制度,使日本的金融環境在短期內大為改善,解決了之前壹直困擾日本經濟的資本不足的問題。
隨之而來的,日本出現了投資興辦工廠企業的熱潮,至1900年,約占總數的50%左右的工廠都是在甲午戰爭以後創辦的。日本的棉紡業不論從工廠企業的數量,還是生產的產量,在甲午中日戰爭以後,都有新的發展。工廠數量較戰前增加將近3倍,產品產量提高將近5倍。
日本借機會完成產業升級
另壹方面戰爭賠款最主要的組成部分“軍費”,大量投入了工業中的軍事工業的生產中。其中對軍事產業和機器制造產業的投資力度最大。戰時支出的2億多日元的戰費和戰後大量的中國賠款,都被日本政府用於軍事工業部門的發展,促使日本的軍工產業和就業人口迅速膨脹。軍事工業是使用先進動力機械的主要部門,資金的大量輸入使得這些軍工企業有大量的資金來實現機械的更新換代和技術的創新,這壹點對於工業化的實現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大規模地使用先進動力機械是工業化實現的壹個重要標誌"甲午戰爭後,日本使用發動機的工廠較戰前提高了五、六倍,在全部工廠中所占比率由18%上升至45%,向經濟現代化的實現邁出了壹大步。
政府對軍工部門的投資又對其他工業部門產生帶動作用,使其他工業部門有了明顯的發展。如造船業有了進壹步的發展,這與戰爭需要有密切的關系。戰爭開始後,輪船成為運輸軍需物資的重要交通手段"這促進了造船業的興旺,1896年政府頒布了船業補助法,輪船總噸位由1893年的11萬噸增加到1904年的65.6萬噸。同時,造船技術也突飛猛進,1898年長崎造船廠建造出6127噸位的大型鋼船,成為了日本造船史上的新的記錄。
甲午戰爭後日本第三產業的增長,主要得益於交通運輸業與金融業的發展。戰爭賠款給鋪設和改良鐵路提供了建設資金。據統計,1894年日本官營和私營的鐵路總計為3402公裏,1904年激增至7539公裏,增加了122%。鐵路的大量鋪設,不僅便利了人員的往來,更如同給日本經濟安上了翅膀,日本工業迅速發展起來。
到《馬關條約》簽訂後8年的1903年,各工業發展的主要指標都有大幅度的提高:公司總數由甲午戰前1893年(下同)的2844家增至8895家,增長了2.31倍;投資金額由2.45億日元增至9.31億日元,增長了2.8倍;雇用10人以上工廠總數由3740家增至8274家,增長了1.19倍;使用原動力工廠數由675家增至3741家,增長了4.54倍;日均開動紗錠數由38.2萬錠增至129萬錠,增長了2.38倍;鐵路營業裏程數由2039英裏增至4495英裏,增長了1.2倍;輪船總噸數由110250噸增至656745噸,增長了4.96倍;出口貿易金額由8971萬日元增至28950萬日元,增長了2.23倍。工業平均增長速度高達14.3%(1891~1900年)。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隨著“日清戰後經營”的推行,日本產業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戰前,日本產業是以纖維和鐵道(非財閥系民間資本),以及礦山(財閥系資本)為中心發展的。但是戰後,除了上述“既成產業”之外,“機械、造船、金屬、化學、海運、礦山等產業部門(國家資本、財閥資本)開始占據中心地位,這些產業部門和被稱為‘日清戰後經營’的國家政策緊密結合,並取得了顯著發展。”
從日本1889年至1902年的經濟數據顯示,從事農業的勞動力比重從73%下降至66%,從事制造業的勞動力比重從13%上升至17%,從事服務業的勞動力比重從14%上升至17%。第壹產業比重下降,第二、三產業比重上升,但第三產業的增加值仍未超過第二產業。總之,甲午戰爭對後來的日本經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不僅促進日本實現工業化,而且促進日本向世界資本主義大國的位置邁進。而這壹切,都是日本利用甲午戰爭賠款大力發展軍事相關工業的輻射效應的成果。由上可知,日本確實只將甲午賠款壹小部分用於教育。但甲午賠款在日本教育的快速發展中起了重要作用。雖然甲午賠款最終大部分用於擴充軍備,但實際上這筆巨款在日本金融、工業和經濟發展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決定性作用。正式有了這筆巨款,日本才得以打破資金不足的瓶頸,快速實現了第二次工業革命,從而快速追趕上世界列強的發展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