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娩期間住院費用用信用卡支付:
(1)參保人員生育發生的符合條件的住院醫療費用,在4200元以內的由職工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2)超過4200元的部分90%由基金支付,10%由個人承擔;
2、孕期及產後並發癥信用卡結算。參保人員因生育並發癥發生符合條件的住院醫療費用,由職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90%,個人負擔10%。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如下:
1.在職女職工在本市就醫並在本地生育的,生育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實時結算。女職工在異地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需要現金支付後,將材料提交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銷;
2.在職女職工的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津貼,由單位經理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銷;
3.生育時,用人單位已為女職工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10個月(含生育當月)。
綜上所述,職工應享受的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職工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規定的休假天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