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農村房產證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戶主;
2.向當地地稅部門繳納應納稅款;
3.到房地產維修資金部門辦理維修資金過戶登記或繳納維修資金;
4.向房產管理部門提交相關材料,審批後7個工作日內領證;
5.取得房產證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轉移登記。
農房改頭換面必備材料:
1.申請表:填寫農村房屋戶改的相關信息;
2.身份證明:申請人及新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產證: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4.繼承或贈與協議:因繼承或贈與而變更戶主的,需要提供相應的法律文書;
5.婚姻狀況證明:涉及婚姻關系變化的,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等證明;
6.其他相關證明:根據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可能需要其他相關證明。
綜上所述,農村房屋所有權人變更需要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繳納稅費,辦理維修資金過戶登記或者繳納維修資金,提交相關材料,取得證明,最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
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以劃撥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