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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和基金有什麽聯系和區別?

信托與基金之間的聯系: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托關系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間的關系。

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發起人通過向投資者銷售基金份額或者基金份額的方式募集資金,交由專業基金管理人在約定的區域進行投資,是* * *收益* * *風險的集合投資機制。涉及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受益人)。

本質上,基金是在信托業務基礎上的延伸和拓展。作為基金份額的持有人,通過購買基金份額的方式將財產交由基金發起人或基金管理人管理,並通過適當的操作實現保值增值。

因為基金加入了托管人,資金運作更有保障,信托不強調這方面。

信托和基金的區別:

1.在安全性上,信托和基金的區別在於,信托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更低;

2.在投資渠道上,信托與基金的區別在於信托產品的投資範圍相當廣,不僅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還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範圍目前僅限於股票和債券。

3.信托和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法律上。證券投資基金適用的法律是《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如《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適用的法律為《信托法》及其配套法規,如《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監會關於進壹步加強信托投資公司監管的通知》、《中國銀監會關於規範集合資金信托業務的通知》。

4.信托和基金的區別體現在監管上。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並接受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但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集合不需要銀監會批準,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作中接受銀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管;

信托和基金的區別體現在資金籌集上。就信托而言,信托公司接受客戶的資金信托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集合信托計劃異地推廣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654.38+0萬元。此外,有消息稱,為抑制投資過熱,上海銀監局要求信托公司將占信托發行規模5%的自有資金投資於其推廣的信托計劃。該基金沒有改變的要求;

5.信托和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投資流動性的不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對基金份額的贖回和轉讓沒有大的限制,而封閉式基金通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至於信托計劃,在信托期限屆滿前不能贖回,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