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分析近年來寧波港口物流的軟環境建設,判斷如下:
壹是壹直強調港口的戰略地位,但缺乏對港口物流的整體規劃;二是物流發展扶持政策不斷探索,但政策執行力度減弱;三是物流產業發展領導小組成立較早,但整體協調機制仍不完善;四是率先開展口岸“大通關”建設,但制度約束難以解決;第五,應努力促進臨港產業的發展,但對臨港服務業的發展重視不夠;六是越來越重視“人才工程”建設,但港口物流人力資源仍然短缺。
總體思路是,把寧波建設成為浙江省重要的綜合物流中心和全國大型物流樞紐,更好地服務長三角、長江流域和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目標新要求,進壹步加強物流發展的規劃引導、政策支持、部門協調、綜合服務、產業支撐和人力支撐,建立與區域物流中心相適應的港口物流軟環境體系。具體來說:
——優化規劃環境,明確發展定位和法律地位。
——優化政策環境,加強功能創新和實施。
——優化政務環境,做到統籌協調、步調壹致。
——優化口岸環境,確保手續暢通、運行高效。
——優化產業環境,註重協調配套和有序競爭。
——優化人文環境,做好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
壹是加強規劃指導,加快制定港口物流發展規劃。
港口物流是壹個新興的競爭領域。市政府和港口管理局要在紮實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盡快制定出全市港口物流業發展規劃。
首先,做壹個發展規劃。根據國家現代物流發展規劃和長三角區域規劃,明確港口物流發展的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明確港口物流發展的空間布局和重點任務,最終建立與寧波及其腹地經濟發展水平基本適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物流設施體系和社會化物流服務體系。
二是加強計劃管理。第壹,理順各級各類規劃的關系。二是制定港口物流規劃管理辦法。三是制定行動計劃。四是建立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第五,加強政策支持,積極提升港口物流的增值功能。
二是從長遠發展戰略的角度,系統研究政府的配套政策,形成支持和引導港口物流業發展的良好政策環境。
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壹是繼續落實《寧波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確保專項資金落實到位。二是建立港口物流業發展專項基金。三是研究減免稅政策。第四,對為港口物流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企業和個人給予特殊獎勵。第五,鼓勵金融、保險、信用擔保等機構加大對物流業的支持力度。
創新土地政策,加大建設用地支持力度。第壹,對於列入寧波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的物流中心,要盡量留足物流開發建設用地。第二,努力降低物流企業的土地成本。三是研究提高物流企業用地單位產出的發展模式。四是切實解決港口用地問題,加強未開發岸線資源背後的土地保護,建立岸線聯合監管機制。
充分利用保稅政策。壹是充分利用不同類型特殊監管區域的優勢和寧波保稅物流園區的窗口功能。二是加快梅山保稅港區發展,拓展相關功能,努力建設全國重要的區域資源配置中心。
加強與國家政策法規的銜接。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寧波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二是積極爭取省裏支持,加強浙江港口合作,出臺優惠政策。第三,根據寧波港的發展趨勢,落實檢驗設施建設和人員配備。四是完善綜合管理體系。運用法律手段規範和調整市場行為,著力解決第四方運輸市場和綜合網絡服務公司的管理問題。
三是加強部門協調,完善政府服務的體制機制。
港口物流的發展對寧波下壹步的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全市上下要統壹思想,加強領導,推進部門協調,完善體制機制,增強發展合力。
成立領導機構。物流功能和要素的管理涉及港口交通、海關、國檢、鐵路、航空、外經貿委、發改委等多個主管部門的協調。為了保證政府政策的壹致性,需要在政府部門之間建立協調機制,克服管理不壹致等制約港口物流業發展的因素。
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采取部門聯審制、專家評議制和項目公示制,廣泛吸納各方面意見建議,避免決策失誤、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
積極探索物流公共基礎設施共享機制。針對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跨區域、跨部門、對外的特點,建立* * *共享機制,統籌港口、公路、車站和物流公共* *信息平臺,統籌區域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避免條塊分割和重復建設。
加強港口物流業發展的對外宣傳。加強港口物流業對外宣傳,要充分利用媒體、互聯網、新聞發布會、聽證會、論證會、有線電視等方式,廣泛宣傳港口物流軟環境建設部署、服務承諾和先進典型,批評曝光反面案例,形成全社會關心軟環境、各級部門自覺規範服務、依法辦事的輿論和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