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老板不負責任,應該索賠。職工故意遭受工傷的,應當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屬於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屬於工傷的,由職工本人承擔責任。勞動者在從事就業活動中受到人身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否則,員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用人單位拒不支付賠償金的,受害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對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價。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怎麽知道工傷賠償金有沒有被單位挪用?
1.員工帶上身份證,去人力社保局和社保中心的工傷辦理窗口,了解壹下壹起報銷多少錢。
2.打電話咨詢,社保局會通知我工傷待遇是否已經發放,或者核對身份證號後通知我具體金額。
3.工傷事故發生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支付賠償金。
領導貪汙工傷賠償是職務職業。
領導利用職務之便,將社會保險機構支付的賠償金據為己有,既不是勞動爭議,也不是經濟糾紛。屬於職務侵占罪,達到壹定數額的,構成職務侵占罪。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