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申請創業投資基金,需要申請人具備壹定的條件:
1.申請創業投資基金的申請人年齡在18歲以上。
2.申請創業投資基金的申請人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在申請創業投資基金所在地的住所證明。
3.申請創業投資基金的申請人必須有固定住所或經營場所。
4.申請創業投資基金的申請人必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相關行業的營業執照。
5.申請創業投資基金的申請人必須從事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穩定的收入和還本付息能力。
6.申請創業投資的申請人所投資的項目必須持有壹定的自有資金。高校畢業生(含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從事自主創業的,免收自主創業報名費、自主創業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等。自批準運行之日起1年內。另外,如果妳創辦的是非正規企業,只需要在妳所在區縣的街道註冊,就可以免稅3年。
大學生自主創業,可向銀行申請最高7萬元的貸款擔保,並享受貸款貼息。如果超過兩年沒有就業,他們將在當地勞動和失業保障機構登記,然後利用相關政策獲得壹筆風險投資。
法律依據:《創業投資基金參與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股權基金所在地區應具備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條件,並具備壹定的人才、技術和項目資源儲備。
第六條參股基金的投資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第七條每只股權基金應當重點投資於以下特定領域:節能環保、信息、生物和新醫藥、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進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高技術服務業(含信息技術、生物技術、R&D設計、檢驗檢測、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等。)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
第八條參股基金應當重點投資於具有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者消化吸收再創新屬性,處於初創期、早中期的創新型企業,投資於該類企業的資金比例不低於基金註冊資本或者承諾出資額的60%。
初創期創新型企業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即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員工人數不超過300人,直接從事研發的科技人員占員工總數的20%以上,總資產不超過3000萬元,年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00萬元。
早中期創新型企業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即從業人數不超過500人,總資產不超過2億元,年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