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壹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福利的統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在職職工應當按照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作為壹個應繳項目,在法律上應該是必須的,同時繳納也說明是壹種義務。
主要是保證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不要太寬。實行個人賬戶後,個人賬戶養老金是退休待遇的主要部分,以個人賬戶儲存額為基礎。職工繳費基數太低,儲蓄太少,待遇太低,影響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規定職工繳費基數不得高於省社會工資的300%,以控制高收入職工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水平,減輕財政負擔。高收入勞動者(及其所在企業)可以通過建立企業年金和參加商業保險來提高退休後的生活水平。
退休人員死亡後隱瞞不報,其親屬或者他人冒領養老金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冒領者退回養老金,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罰;對拒不退還騙取金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