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7 至2000 年的四年計劃中,各國家奧委會在選手獎學金計劃上獲得了極佳的成效,使得奧林匹克團結基金再度擬訂新的計劃培養奧運明日之星。奧林匹克團結基金針對各國家奧委會缺乏足夠經費供選手參加國際比賽以取得參加奧運會資格,或已取得參賽資格因財政困難而無培訓費用者,特別開發“國家奧委會準備參加奧運會”計劃,由奧林匹克團結基金提供必要經費以辦理訓練營,並提供赴參賽地旅費及訓練費等,這項計劃已適用於1998 年長野冬季奧運會。
1993 年至1996 年四年計劃中的青年選手獎學金計劃可說相當成功。在215 名選手中有158 名獲得參加1996 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之參賽資格,贏得18 面獎牌,包括7 金4 銀及7 銅。1997 年至2000 年四年計劃中的青年選手獎學金計劃,成就更是非凡,在632 名選手中有472 位取得2000 年悉尼奧運會參賽資格,獲得70 面獎牌,其中有61 面金牌。
2004 年雅典奧運會選手獎學金計劃為發展中國家奧委會提供賽前培訓經費的援助,使得這些參加單項比賽選手不受缺乏高水平設施、教練或經費的阻礙而能與其它各國的選手在平等的基礎上,同臺競技。對於團隊比賽如棒球、籃球、手球、曲棍球、水球、壘球及排球等7種運動,需龐大經費取得奧運參賽資格或辦理訓練營,奧林匹克團結基金為減輕各國家奧委會財政壓力也提供“2004 年雅典奧運會團隊運動補助計劃”以增加各國家奧委會參賽機會或增加培訓費用,對國家奧委會的幫助很大。 奧林匹克團結基金設立五個計劃不僅著重於改善國家奧委會行政運作,同時也註重內部行政人員的教育培訓及發展地區運動組織及計算機信息等。奧林匹克團結基金在1985 年決定補助每個國家奧委會美金5,000元作為行政補助費,於2001 年增加到20,000 元,作為國家奧委會的營運費。為協助各國家奧委會與世界接軌,行政信息化,奧林匹克團結基金協助各國家奧委會發展辦公室的信息網絡,提供工作人員在職訓練等,提升各國家奧委會的行政效能。
在1986 年奧林匹克團結基金開創巡回學校計劃(Itinerant School),增進運動領導人行政管理知識。而到了1994 年,奧林匹克團結基金認為應該由各國家奧委會在當地訓練領導人,因此參與受訓者成為國家級課程的講座(National Course Director)。有鑒於此課程的重要性,奧林匹克團結基金出版運動行政手冊(Sports Administration Manual),作為各國家奧委會辦理該課程的教材,如需翻譯成各國家使用的本國文字,可向奧林匹克團結基金申請出版所需相關費用。
奧林匹克團結基金進壹步協助國家奧委會培訓新進行政人員給予國際知名大學獎學金計劃,接受相當於碩士標準的國際體育行政等方面的訓練,學成後必須在該國體育行政組織中服務。進壹步提升各國家奧委會行政人員的素質。此外,奧林匹克團結基金幫助國家奧委會學習在營銷、通訊及法律等各種層面的行政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