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的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準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相關業務如下:
1、支付清算:提供賬戶服務 在各國中央銀行支付清算的實踐活動中,中央銀行壹般作為銀行間清算中介人,為銀行提供清算賬戶,通過清算賬戶的設置和使用來實現銀行間轉賬。
2、投放抵押:2014年10月18日央行通知,將通過常備借貸便利工具(SLF)獲得流動性支持,***計金額約2000億元左右。此外中金報告預計央行實際投放的流動性可能高於2000億元,達到3000-4000億元。
3、黃金凈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各壹名組成,壹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壹次會議。
擴展資料:
關於中央銀行的跨境貸款:2012年12月27日中國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布公告稱,央行已批準深圳前海地區試行開展深圳和香港兩地間的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在前海註冊成立並在前海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可以從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
此舉建起了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的新裏程碑盡管該項目還處於試點性質,實施範圍也非常有限,但如果加以擴展,則最終將有助於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與中國大陸金融系統的整合。
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業務試運行時間是在2017年2月,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臺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臺試運行。這意味著在全球範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