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獎學金發多少
1、國家獎學金的額度為每人每年8000元,
2、省政府獎學金的額度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
3、國家勵誌獎學金的額度為每人每年5000元,
4、省政府勵誌獎學金的額度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分三檔,額度分別為每人每年2000元(壹檔)、3000元(二檔)、4000元(三檔),本次國家助學金按半年預算下達,即每人1000元(壹檔)、1500元(二檔)、2000元(三檔),按月發放。
二、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區別
1、針對對象不同:
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國家勵誌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2、出資對象不同: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用來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國家勵誌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同出資設立的。
3、獎勵標準不同:
國家獎學金對本、專科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碩士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每年3萬元。
國家勵誌獎學金資助金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
4、外文名不同:
國家獎學金的外文名是China National Scholarship。
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外文名是National Endeavor Scholarship。
2007年,我國首次設立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同設立,獎勵對象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金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資助覆蓋面將達到全國高校在校生的3%。
國家勵誌獎學金所需資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2007年9月新學期開學時,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投入14億元,發放首批國家勵誌獎學金。
有規定,同壹學年內,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但是現有高校卻不讓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 》
三、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內容(壹)完善國家獎學金制度。中央繼續設立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每年獎勵5萬名,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
中央與地方***同設立國家勵誌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平均約占全國高校在校生的3%,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的學生傾斜。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勵誌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勵誌獎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其中,西部地區,不分生源,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8∶2;中部地區,生源為西部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8∶2,生源為其他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6∶4;東部地區,生源為西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分別為8∶2和6∶4,生源為東部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根據財力及生源狀況等因素分省確定。人口較少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負擔。鼓勵各地加大資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總額部分的國家勵誌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給予適當補助。省(區、市)以下分擔比例由各地根據中央確定的原則自行確定。
(二)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中央與地方***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平均約占全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總數的20%。財政部、教育部根據生源情況、平均生活費用、院校類別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省資助面。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
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
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照國家勵誌獎學金的資金分擔辦法***同承擔。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行運用教育券發放國家助學金的辦法。
(三)進壹步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國家助學貸款享有同等優惠政策。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視,積極推動和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相關工作。要進壹步完善和落實現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制訂與貸款風險和管理成本掛鉤的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使用管理辦法。相關金融機構要完善內部考核體系,采取更加積極有效措施,調動各級經辦機構的積極性,確保應貸盡貸。
對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後自願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從事第壹線工作且服務達到壹定年限的,國家實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四)從2007年起,對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新招收的師範生,實行免費教育。
(五)學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壹定比例的經費,用於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要進壹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的作用,積極引導和鼓勵地方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等面向各級各類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普通高中以及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資助政策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