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付比例是指在醫療保險機構和病人***同承擔費用的醫療費用分擔形式下,被保險人承擔費用所占***付醫療費用的百分比。所謂個人自付比例是指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準予支付的醫療費用中由參保者個人承擔的比例。
壹、乙類醫保報銷比例?
乙類醫保報銷比例是,先支付10%,再按照85%比例或者92%報銷。醫保甲類乙類報銷比例各地有所不同。乙類要自付壹部分,報銷壹部分,具體的報銷比例根據各地政策和具體藥品而有所不同。醫保目錄是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篩選的,甲乙類是按照療效價格比確定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膽囊炎住院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3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4%,個人自付6%;2.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6%,個人自付4%;3.20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8%,個人自付2%。在壹個年度內,大額醫療保險費按比例支付的費用最高為每人30萬元。
三、職工醫保裏面的錢怎麽用
醫保卡裏的錢是個人賬戶,並不是繳納多少銀行反多少,職工醫保繳納的費用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個人賬戶是可以用來門診消費或支付自費部分的費用,統籌賬戶是在住院治療等大額醫療費用是根據規定按比例報銷的,所以繳納的醫保並不是自己保障自己,而是國家保障了個人的醫療。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個人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構成職工醫療保險基金,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第二十五條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醫療費用、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和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購藥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中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等,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別核算,不得相互擠占挪用。
法律依據: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參保人員應當持本人醫療保障憑證就醫、購藥,並主動出示接受查驗。參保人員有權要求定點醫藥機構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
參保人員應當妥善保管本人醫療保障憑證,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為購藥的,應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參保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參保人員有權要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提供醫療保障咨詢服務,對醫療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