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1、投保對象壹般為農村戶口並不由國家供應商品糧的農業、人口,農村務農、經商等各業勞動者,包括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鄉鎮招聘幹部、職工等,均參加統壹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投保入不分性別和職業,為20周歲至60周歲,20周歲以下的對象,根據其經濟承受能力和將來的養老需求也可參保。3、保險費集體補助部分來源於鄉鎮企業利潤和鄉村集體經濟積累,補助標準以鄉鎮、村〈企〉為單位統壹確定,平等享受。集體補助,在基本權利平等的前提下,可以有差別。4、可按年齡大小、貢獻時間長短,確定不同補助標準。5、國家政策扶持主要體現在:鄉(鎮)、村企業的集體補助予以稅前列支;國家對養老保險基金予以保值增殖;個人交費和集體補助分別記在個人名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可按年交、也可壹次性交,交納數額由投保人視經濟情況自主確定。參保手續及流程: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寸免冠照片壹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壹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閱讀:統壹養老保險制度後怎麽發養老金 統壹制度後,基本養老金計發的前提條件為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統壹制度前參加工作的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同類型人員計發結構有所區別: 1.統壹制度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標準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 2.統壹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度性養老金。其中過度性養老金由勞動和 社會保障 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3.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壹次支付給本人。 4.統壹制度實施前已經退休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即與其他離退休人員壹樣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閱讀:統壹養老保險制度後怎麽發養老金統壹制度後,基本養老金計發的前提條件為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統壹制度前參加工作的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同類型人員計發結構有所區別:1.統壹制度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標準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2.統壹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度性養老金。其中過度性養老金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3.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壹次支付給本人。4.統壹制度實施前已經退休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即與其他離退休人員壹樣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