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延長至30年
相信有心的朋友都會發現,進入到今年以來,我國不管是養老還是醫保都有了比較大的變化。而之所以有這方面的變化,是因為我國人口老齡化正在不斷的加重。為了讓老人們能夠擁有壹個更好的晚年生活,為了能夠讓社保基金更良好,所以必須出臺壹些相應的政策。比如說今年已經提上日程的延遲退休,還有養老金的全國統籌等等。 而最近有人說社保的繳費年限也要更改,將會適當的延長,甚至有人說要改成25年到30年。那這個說法是真的嗎? 在十四五規劃當中,國家的確提到要適當的延長社保的最低繳費年限。但是具體延長到多少年,怎麽延長都沒有具體的規定。不過我國的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曾經表示,最低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應當在15年的基礎上再提高10~15年為宜。提出假設勞動者30歲開始就業,那麽按照現有的制度繳納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也才45歲。而45歲的員工其實是有時間和條件繼續繳納社保的。也就是說在未來很有可能會延長繳費年限,但是具體是多少年還沒有準確的規定。所以如果現在有人說社保的最低繳費年限已經改成25年或者是30年,那麽壹定是假消息。 而現如今之所以在網絡上謠傳社保的繳費年限將會變成25年到30年,很有可能是有些人將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發生了混淆。因為目前有很多地區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都改成了25年或者是30年。對於在職的職工來說,如果想要享受醫保終身的待遇,那麽在退休的時候,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是有要求的,很多地區都不是15年,壹般來說是女性職工25年,男性職工30年。尤其是進入到2022年之後,有很多曾經是15年的地方也改變了醫保的最低繳費年限。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養老保險會和醫療保險壹樣改到25年或者是30年,因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待遇性質是不壹樣的。醫療保險的待遇是當年繳費,當年就可以享受到待遇,可以說邊繳費邊可以收回成本。但是對於養老保險來說則不壹樣,養老保險說白了就是壹個積累的過程,而這個積累的過程對於參保者來說是有壓力的。所以國家雖說提出要適當延長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但絕對不可能壹次性的就增加十年或者15年。如果真的這麽做的話,那麽對於在職員工可能來說還好,但是對於那些靈活就業者或者是繳納城鄉居民的參保人員來說絕對是壓力很大的。 分析到這兒,相信大家已經明白,未來提高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的確是趨勢,但是具體提高到多少年仍未可知。也正因如此,大家也可以將心放在肚子裏,目前國家還沒有發布相關的政策,大家還是可以按照15年正常辦理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