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實行依法治校,規範行風建設,促進學校文明單位的創建工作,保證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國家教委頒布的《中小學管理章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和“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為服務社會提高素質”的辦學思想,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修養和行為習慣,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
第三條 學校是市屬三年制普通高中。擬形成40個教學班左右的事業規模,實施普通高中學歷教育及相關社會服務。
第四條 學校註重發揮常規管理、德育工作、教學管理的功能。以質量為中心,以發展為主線,以改革為動力。依法治校,以“服務於學生的終生發展,服務於教師的專業成長,服務於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的“讓每壹個學生走向成功”為辦學理念,以“嚴管理、重創新、求實效、出特色”為基本辦學思路,以“制度管人、公平待人、激勵育人、實績用人”為管理的基本原則,全面實施“品牌、特色、科研、經營”的四大辦學策略,以舉辦宏誌班和美術特色校的創建為契機,全面提升學校的開放程度。把學校辦成高標準現代化的省壹級達標中學、國家級普通示範性高中。
第五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組織保證監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位壹體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 學校校風為:教學相長、情沐校苑。教風為:敬業愛生、博學善導。學風為:勤奮善思、知行合壹。校訓為:宏誌、勵學、篤行。 第七條 學校由三明市教育局舉辦。
第八條 學校在校長負責制下實行年段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學校設辦公室、政教處、教務處、教研室、總務處、保衛科。按照“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在校長的領導下履行崗位職責。
第九條 校長的職責
(壹)團結全體教職工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完成上級下達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各項任務。
(二)制訂學校工作計劃,全面規劃、統壹安排學校工作,定期檢查,總結工作,向上級及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報告學校工作。
(三)全面執行學校教學計劃及課程計劃,領導和組織教育工作。
(四)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努力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條 校長的權力
(壹)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行政管理和教學方面的重大問題有最後決定權。
(二)人事權:從學校的需要和實際出發,聘用幹部、教職工,安排和調整幹部、教職工的工作。
(三)財經權:學校財務在校長領導下實行壹支筆批核。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統壹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經研究決定學校內部布局。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籌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學校行政經費。
(四)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幹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幹部、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第十壹條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做好所分管的工作,並提出決策參考意見。
第十二條 學校設辦公室、政教處、教務處、教研室、總務處、保衛科等職能部門。各年段實行年段長聘任制。各職能部門代表校長室對年段長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議事會辦制,校長辦公會議主要研究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審議學校規劃、人事、經濟、檔案、福利、教師晉級等工作,成員為校級領導或班子主要成員。
學校行政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周壹次。主要內容是貫徹執行學校工作意見,處理重大問題,匯報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會議由校長或書記主持,成員為學校中層領導、年段長。 第十四條 學校黨組織對學校實行政治領導,發揮監督和戰鬥堡壘作用。參與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重大問題的決策,黨組織領導教代會、民主黨派、工青婦工作。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校務公開的內容為:辦學方向;教育教學改革方案;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規範收費項目及金額、財務收支情況、涉及教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及熱點問題。
第十六條 建立評議、考核幹部制度。每年通過教代會或召開座談會采用無記名測評方式評議幹部。
第十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召開壹次。工會委員由工會代表選舉產生,每屆任期2-3年。工會委員會具體負責工會工作。在特殊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有關法律行使下列職權
(壹)聽取校長述職報告,審議學校工作報告、改革方案、財政預決算、重要規章制度等並作出相應決議。
(二)討論教職工獎懲辦法、教學成果獎、課時津貼及集體福利實施方案。
(三)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四)參與評議考核學校幹部。
第十八條 學校教師、職工,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有權提出意見、建議。有權向上級反映情況,行使民主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抵制、阻撓、打擊報復。
第十九條 學校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財政、物價、審計等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輿論監督,聽取意見,自覺規範管理行為。 第二十條 學校貫徹德育大綱,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通過學科教學、班團活動、勞動與社會實踐等形式向學生進行黨的方針政策、愛國主義、集體主義、道德、勞動、民主法制、紀律教育和學校優良傳統教育,加強對學生常規管理。學校政教處、團委擔負德育工作的責任。
第二十壹條 學校堅持以德育為首的原則,全面實施“主題月”、“文明系列評比”德育管理模式。認真貫徹有關教育教學法規、文件,進壹步建設好德育機構及工作網絡,使學校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壹)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嚴格執行國家中小學素質教育的有關規定。
(二)學科各課程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團組織、學生會工作。
(三)貫徹執行《中學生守則》及《三明九中學生壹日常規》,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範,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四)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配合,辦好家長學校和法制學校,建立以班級為點,家庭為面,社區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第二十二條 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壹早晨全體師生集會,選配升旗手,組織護旗隊,舉行規範化升旗儀式,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國家和省頒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教材要求實施教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教學堅持以質量為中心,以學生為主體推進素質教育,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更新教育觀念,改進課堂教學方法,逐步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五條 學校教育、教學堅持面向全體,從學生的終身發展出發,實行分層次教學,因材施教,使學生全面發展,學有特長,在知識、興趣、體魄、心理等方面均達到較高水準。
第二十六條 學校按學科設立教研組,各年段按學科設備課組,作為教師集體進行教學研究的組織。設教研組長壹名,由校長室會同教務處在優秀教師中挑選後聘任,教研組長組織本組教師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積極開展教研活動。備課組長負責安排本組教學進度、內容、練習,組織集體備課、聽課和評課工作。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擔負班集體的組織、教育、指導、管理的責任,並擔負協調班級各學科教學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之間聯系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學校執行教學“六認真”要求,抓好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輔導、考核等過程管理,全面實施課堂教學達標活動。經常組織教育教學質量的常規檢查。
第二十九條 教務處組織好期中、期末考試和分析,並按上級教育部門規定,組織好學生各類會考。
第三十條 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範漢字。
第三十壹條 依據國家教委《課程教育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變動課表。
第三十二條 教材、學習資料的征訂統壹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征訂練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三條 學校加強教科研工作,優化課堂教學,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師備好、上好每壹堂課,每學期寫好壹篇教研論文。
第三十四條 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每學年組織壹次運動會和學生體檢。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十五條 學校班主任、任課老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課,不得歧視後進生。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第三十六條 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升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畢業證書頒發、學生檔案管理等項紀律。
第三十七條 教務處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尤其要註重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同時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歸檔。 第三十八條 學校堅持總務工作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堅持講求實效的原則,嚴格工作規範,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九條 學校經費來源以市財政核撥為主。學校按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先審批後向學生收費。
第四十條 堅持艱苦奮鬥、勤儉辦學的原則,合理使用資金,搞好經費預、決算,堅持“保證重點,照顧壹般,嚴格把關”的原則,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四十壹條 嚴格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並接受職能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二條 總務部門制訂計劃,合理進行校園設施的維護管理。加強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加強對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的指導和檢查。服務人員持證上崗,服務承諾上墻。
第四十三條 後勤工作應努力提高服務意識、服務質量、服務水平。
第四十四條 行政後勤工作人員按要求坐班、服從學校部門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努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四十六條 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裏的板報和校園內的宣傳欄及時出刊,定期更換。
第四十七條 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註意自身形象,儀表端莊,舉止大方,語言文明,相互交往有度。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自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對子女的教育,不得隨意帶子女進入校園。教育子女遵守學校規則。同事之間、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
第四十八條 學校從實際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四十九條 建立健全衛生包幹和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做到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汙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五十條 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五十壹條 嚴禁校外車輛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攤設點。
第五十二條 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衛生教育和檢查,用科學的態度來審視、對待任何突發疫情。
第五十三條 保衛科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的教育和排查。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並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五十四條 學校教師、職工必須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遵守學校的章程和規章制度,學校必須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學校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教師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第五十五條 學校教師以“熱愛教育、精通業務、勇於創新、師德高尚、教書育人”為努力方向。
第五十六條 學校實行教師聘用合同制,教師、職工必須簽訂合同並履行聘約,努力完成教育、教學、服務任務。
第五十七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教師、職工職稱評聘分開。
第五十八條 學校加強校本培訓,實施“導師制”。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教師參加進修或培訓。脫產進修必須先簽合同才能入學。
第五十九條 學校每學期由年段、處室對教師、職工的政治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工作成績進行客觀、公正、準確的考核。考核結果與獎金、聘用掛鉤。
第六十條 學校開展教職工年度工作的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教師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六十壹條 學校根據教職工的綜合考核實行“壹票否決制”、班主任工作“末位淘汰制”。
第六十二條 學校教師、職工在教育、教學、科研、學校建設、服務等方面成績突出,由學校給予表彰並可按程序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十三條 學校對違反《章程》和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的教職工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罰,對造成嚴重後果的教職工予以待崗或上報處理。教師、職工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可以向上級提出申訴。
第六十四條 學校依法維護離退休教師、職工的合法權益。由學校工會具體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工作。離退休教師有義務幫助學校做壹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六十五條 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學校按國家教育部門頒布的規定管理學生學籍。
第六十六條 學生有下列權利
(壹)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者獎懲不公平,有權在校內逐級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第六十七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規範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立誌成才,勤奮刻苦,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文明守紀,遵守學校文明行為規範。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六十八條 學校實行學生會和班幹競選制度。學生幹部實行定期競選輪換,使每個學生的組織能力都得到鍛煉與提高。
第六十九條 學校***青團組織受學校黨組織領導,團支部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配合班委會工作。配合學校黨總支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七十條 學校對符合“宏誌班”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宏誌班獎學基金會”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
第七十壹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七十二條 學校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給予教育、批評和處罰。 第七十四條 學校根據本章程,制訂各項規章制度。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政策相抵觸的,壹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七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三明市第九中學。
第七十六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