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退休工資補償新政策是:壹、凡在“文革”期間由國家統壹組織下鄉插隊的知識青年,在他們到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二、已安排工作的原下鄉插隊知識青年,按此通知精神計算工齡之後,對於他們與工齡有關的工資福利待遇的問題,過去的,不再找老帳;今後的,按新計算的工齡對待,與同工齡的職工壹視同仁。三、在壹九六二年至“文革”開始前,由國家統壹組織下鄉插隊的知識青年,他們到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在工齡計算上可以仿照上述辦法處理。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