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院落和房屋示意圖,以戶為單位,采取入戶查問、實地上報的方式進行調查。調查人員要詳細登記家庭戶主及成員信息,詢問家庭成員生活、外出情況,認真填寫人員信息調查采集表,由戶主簽字,確保準確無誤。
人員信息調查采集表按照鎮-村(社區)-組(社區)“三級”編號逐壹打包。調查結束後,要以面積為單位及時填寫“匯總表”,並收集圖紙。按照“誰核對、誰負責、誰錄入”的要求,對照數據項和圖紙,將信息數據認真錄入城鄉居民核對登記信息庫。
擴展數據:
關於城鄉居民居住信息調查登記相關要求的規定:
1,各級公安機關、民政、住房城鄉建設、房產部門要密切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服務群眾水平。
2、各級民政、住房城鄉建設、房產部門要加強與同級公安機關的溝通協調,采取系統對接、網上傳輸或數據復制等方式。,依法及時將本部門管理的相關信息移交公安機關。
3.市、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派出所依法查閱、復制實際居住人口基本信息的,各級民政、住房城鄉建設、房產部門、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機構等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
黃陵縣人民政府-龍方鎮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居住信息調查登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