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申請:借款人提出貸款的用途、金額和時間。
2.貸款資料的準備:借款人和抵押人應按要求準備好申請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和證件;包括本人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相應的個人消費合同、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業主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
3.看房鑒定:相關機構對抵押房屋進行實地勘察、鑒定(勘測)和評估。
4.貸款審批:將所有貸款申請材料連同評估報告或評估意見提交銀行審批。
5.借款合同公證:借款人和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並按手印後,由公證員進行公證。
6.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經公證的借款合同到產權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開戶放款:借款人開立還款賬戶,銀行向該賬戶放款。
貸款條款:
(1)有合法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新購房屋作為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已準備或支付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30%的首付款。
(5)已購買房屋抵押貸款的,原房屋抵押貸款已償還壹年以上,貸款余額低於抵押房屋價值的60%,且抵押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七)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