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留學咨詢資訊 - 法院是如何判決新房因管道堵塞反復浸泡損壞,業主起訴物業和樓上業主的?

法院是如何判決新房因管道堵塞反復浸泡損壞,業主起訴物業和樓上業主的?

法院最終的判決是,物業、業主、開發商都有壹定的責任。湖南張家界的胡先生買了新房,裝修後租給了別人。每個月收房租很美,但是好景不長。沒幾年,房子就泡在汙水裏了。最後,租房者實在住不下去了,退房了。胡先生覺得很委屈,就打電話給鑒定部門對大樓的管道進行鑒定。最後,他發現樓道裏的汙水管道有問題,裏面夾雜著各種頭發、紙、布,最後汙水排不出去,導致胡先生家被汙水浸泡。?

壹怒之下,胡先生將樓上所有業主、物業、開發商告上法庭。胡先生認為,是樓上業主的責任,物業管理不當,最終導致自己的房子被汙水浸泡。簡單算了壹下,損失折合人民幣約110000元。法院受理了此案,經過調查最終發現,該樓三樓是廚余管和汙水管合二為壹,而胡先生家恰好在三樓,這也是他家房子被汙水浸泡的直接原因。?

法院最終裁定三方均有責任。開發商的建築管線設計存在缺陷,應承擔主要責任,占主要責任的65%。但3樓以上的20戶業主因排汙不當需要承擔30%的責任,物業作為服務方,應定期對管道進行汙水處理,故應承擔5%的責任。但法院並沒有按照110000元計算。經法院詳細計算,最終賠償4萬余元。同時,為保證鄰裏關系和諧,經協商,20位業主每人只需賠償胡先生100元。最終,這個案子圓滿落幕。三方均同意責任劃分,終審判決按壹審判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