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市政府關於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扶蘇桂資〔2020〕4號)(以下簡稱《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下列人員(如下):
2.在蘇聯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下列人員,可申請落戶(申請過程中應移交檔案):
(壹)具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含留學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壹級條件之壹的;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留學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條件之壹的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大專學歷或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三級,年齡不超過35周歲,在蘇有穩定就業,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6個月以上的人員,可在人事檔案轉移後申請落戶。
服務地點:昆山市嶗山路9號,昆山人力資源市場人才服務大廳。
服務時間為周壹至周五(節假日除外):08: 30-165438+淩晨0: 30。
下午:13:00-16:30
服務電話0512-55137206、5513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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