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月1之後,在省就業指導中心向學校發送檔案之前,如果簽訂了就業協議或者需要中止就業,學校會到省就業指導中心進行派遣;學校向省就業指導中心發送檔案後,簽訂就業協議或解除中止就業的,按照中止就業協議中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影響幹部身份。
擴展數據
1.暫停就業協議是壹項三方協議。學校作為協議中的第三方,負責提供用人單位要求的學生(乙方)的表現等鑒定材料。
2.根據有關規定,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仍留在原居住地,黨群關系仍留在原畢業學校。
3、休學期間,省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為學生提供繼續深造(出國留學除外)或參加公務員考試的相關證明。
4.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必須辦理離校手續,暫不發放報到證。暫停就業期滿,畢業生仍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省就業指導中心將其檔案送回畢業生原籍就業主管部門,並由學生回學校領取報到證和辦理戶口等手續。
百度百科-暫停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