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同地區的納稅人按不同的稅率繳納城建稅。
3.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附加按已繳納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買賣合同按買賣金額的萬分之三蓋章。賬本按5元/本(每年開賬時)繳納。每年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之和的0.5 ‰繳納(第壹年全額繳納,以後逐年增加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不壹樣,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壹樣,不同車型稅不壹樣,XX元)。
9.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後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以內的18%,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至65438+萬元(含)之間的27%,應納稅所得額在65438+萬元以上的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