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精簡鹽政機構,裁減冗員,撤換了壹批在鹽政機構中魚目混珠的鹽官。除了在嘉興、海陵、鹽城、新亭、臨平、蘭亭、永嘉、大廠、後關、杜甫等十大主產區設置鹽監管理和收購食鹽外,還在漣水、湖州、越州、杭等地設立鹽場,以方便食鹽的儲存和運銷。為了維持官鹽的暢銷,他還在揚州、陳旭、白沙、淮西、浙西、松州、泗州、鄭州等13地設立巡檢院,逮捕私鹽的走私和銷售,同時也管理官鹽的營銷。雖然柳巖的部署非常周密,但鹽商是唯利是圖的。壹些偏遠地區的鹽商因為利潤太低,不願意去,所以缺鹽。為了亡羊補牢,柳巖設立長平鹽場,將官鹽運往偏遠地區儲存,供不應求時再行出售,以調節市場,平抑鹽價。此外,柳巖還在吳越、楊、楚等地建立了無數的鹽倉,積累了兩萬多石作為儲備,保證了人民的需要。
這些改革使鹽政走上了健康發展的道路,既方便了商人,又穩定了鹽價。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大大增加了唐政府的收入。江淮的鹽利從每年40萬增加到600萬,幾乎占國民收入的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