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永久居民赴臺灣省進行經貿交流、培訓等商務活動。
二、申請程序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省通行證申請表,附電子照片采集信息;申請簽註者還可自帶二寸(33mm*48mm)免冠彩色照片;
2.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持有有效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下簡稱大陸證件)的,須提交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遺失有效內地證件,須提交報案證明;有效內地證件破損的,應當提交破損的內地證件及破損情況說明;
4.提交有效入臺許可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5.提交國務院臺辦經濟局或省臺辦的《關於應邀往來臺灣省的批復》原件;
6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註冊人員申請前往臺灣省地區,應當提交其工作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的意見。
三、收費標準
1.大陸居民往返30元;
2.大陸居民往來臺灣省多次簽註100元/人;
3.簽註、批註、延伸20元/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