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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2009年在職工程碩士招生簡章
2009.07.13 00:00
壹、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或者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可以報考:
1之前,2006年7月31,本科學歷。
2.2005年7月3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系列本科畢業證書(不含中央黨校函授)。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等領域的考生不受年限限制。入學前未達到上述年限要求,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研究生者,需完成研究生課程並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論文(設計),方可進行碩士論文(設計)答辯。
報考軟件工程領域的考生不受年限限制。如果被錄取為工科碩士研究生,在完成研究生課程後,結合集成電路工程或軟件工程的任務,可以進行碩士論文(設計)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