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提供者應當是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
2.具有與開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設施和相關系統,並有公司網站;
3.有兩名以上熟悉藥品、醫療器械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或者依法取得資格的藥品、醫療器械技術人員。
但對於處理註意事項應重點關註:
1.申請藥品信息許可,企業網站應具備網上查詢、訂單生成、電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務功能;
2.申請《藥品信息許可證》,企業應當具有與網上交易品種相適應的藥品配送系統;
3、藥品信息許可申請,企業應當有執業藥師負責在線實時咨詢,並具備保存完整咨詢內容的設施、設備和相關管理制度;
4.申請藥品信息許可,企業需要取得從事藥品信息服務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