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貿易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
(1)百貨公司;
(2)文化辦公用品、紙張、辦公設備等。
(3)包裝材料等。
(4)手工藝品;
(5)化學原料及制品、化學試劑、化工百貨等。;
(6)五金交電;
(七)電子產品、通信設備、通訊器材、電信設備、電信材料、儀器儀表、電線電纜等。
(8)機電設備及配件、機械設備及配件等。;
(9)計算機、計算機軟件及配件、印刷品等。;
(10)食品等。
(11)塑料制品、金屬制品、玻璃儀器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2.開貿易公司需要什麽條件?
開設貿易公司的條件是:
1.有全體股東按照章程規定認繳的出資額;
2.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