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壹條
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體系,改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規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根據《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和《關於印發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金堅[
梧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周邊六區、四區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建設、租賃、使用、管理和監督。
梧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
市國土房管局是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年度建設任務和相關政策,並對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發改委、市建設交通委、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局、市工商局、市監察局、梧州銀監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