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升投資項目審批服務水平方面,要求切實優化審批流程,防止“審批在前”;除涉密項目外,投資項目涉及的審批事項依托網上平臺審批;加快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通過審批流程再造,實現“壹枚印章管審批”。
在推動民間投資創新發展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和軍工企業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加大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對成立三年內的中小企業給予無償補助。在鼓勵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方面,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外,所有行業和領域均向民間資本開放;在選擇社會資本時,鼓勵在同等條件下選擇民營資本或有民營資本參與的聯合體;積極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和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給予PPP項目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