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中,妳們是在簽訂合同或收到信用證後組織生產的嗎?
看情況。簽完合同就組織生產:壹般合同都是有約束力的,如果真的打官司,肯定損失很大。如果客戶跟妳簽了合同,最後沒有給妳定金或者貨款,妳就不用發貨了。妳面臨的問題是,貨壓得嚴重,資金周轉不靈。某種程度上,至少妳還沒收到錢,貨還在妳手裏,沒什麽大損失。那就是上面說的壓貨問題,標準產品可以慢慢交付給其他客戶。(如非標產品,還是謹慎!信用證:必須是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比較靠譜。壹定要有壹個可靠的擔保銀行(銀行壹定要有壹定的信譽和信譽度),妳提供的材料符合信用證的要求,他們不會那麽容易拒付,最多扣不符點的費用。關於生產的組織,最安全的做法是在收到交貨信用證後多少天與客戶預訂。並註意信用證的有效性。確保妳有足夠的時間在有效期內準備好所需的文件。其實就是抗風險能力。前者風險大,後者規模小。從經驗來看,希望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