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查詢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申請人是否已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未滿兩年、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三年、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以及申請人累計記分情況。
3.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電腦。
4.為申請人頒發考試預約證書。
5、核發《駕駛技能合格證》。
6.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7.保持辦公環境整潔,保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
處理機動車和駕駛證反映的問題;辦理企業領導人員退休時不符合規定的相關手續;核對各崗位業務賬號,並按要求公布相關信息進行註冊;監督工作紀律;接受群眾投訴。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