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壹般應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稅收與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
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應當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勝任能力框架,定期發布繼續教育公共科目指南和專業科目指南,指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
擴展數據:
財務人員的相關要求規定:
1、會計人員應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會計、核算、報銷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月結月結、近日報銷。
2、財務人員在處理會計事務時,必須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支付、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3、會計人員力求穩定,不能隨便抽調。財務人員因故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其繼任者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或中斷會計工作。
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保局關於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