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控制流程對比: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在流程控制上的區別如下:
簡單地說,電子合同是基於數據電文的合同。
由於電子合同在本質上仍屬於合同的範疇,因此電子合同的具體概念解釋需要結合合同法中“合同”的解釋,即電子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以數據電文為載體,利用電子通信手段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值得註意的是,電子合同是基於數據電文的。為了避免數據電文容易被篡改和丟失的問題,《電子簽名法》明確要求電子合同法律效力的判斷標準。有效的電子合同應符合以下標準:
1,原始數據電文,能夠可靠地保持內容完整和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原始形式和文件保存要求;
2.電子簽名,能夠識別簽名人和簽名時間,防止篡改,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電子簽名的要求;
3.身份已由第三方有效認證,並符合法律規定的認證要求;
結合分析,如果壹份電子合同同時具備生成(時間戳)、存儲(第三方存儲)、提取(公證)、身份認證(電子簽名)四個要素,形成電子證據鏈的閉環,證明該電子合同的簽署身份有效且內容未被篡改,那麽該電子合同將更加完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