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有五種形式,即:1,繼續履行合同義務;2.對違約行為采取補救措施;3.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4.支付約定的違約金;5.押金罰款。根據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反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民法典》第585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民法典》第586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