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社會保險登記表應如實填寫,個人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說明為1。組織機構代碼:指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代碼。參保單位無賦碼資格的,由社保經辦機構給予補碼,為必輸項。2.社會保險登記證代碼: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代碼,由單位如實填寫,為必填項。3.保險範圍:根據員工應參加的保險範圍打“√”,必填。4.姓名:與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內容壹致,必輸。5.公民身份證號碼:參保人填寫公安機關核發的18公民身份證號碼(以戶口簿內容為準),必填。6.出生日期:應與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壹致,此為必填項。7.性別、民族:與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內容壹致,外國人需填寫“其他民族”。8.婚姻狀況(代碼項):與戶口本內容壹致。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