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2、立誌從事幼兒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資格
1.申請人高考時具有赤峰市翁牛特旗戶籍或出生時具有赤峰市翁牛特旗戶籍;取得戶口的時間必須在本招聘公告發布日期之前。
2.①普通高等學校學前教育、幼兒、音樂、美術、舞蹈、體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有教師資格證。報考蒙漢雙語崗位的考生,要求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3年10月1986 1至5月31之間出生)。
(3)下列人員不得申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並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傳染病、精神病、精神疾病及其他不能在幼兒園工作的疾病患者。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