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杭州的寶寶在遊泳池拉肚子,家長帶著更小的孩子壹起去遊泳池遊泳時,大部分家長都能知道,對孩子的大小便是沒有限制的。帶孩子壹起去遊泳,可能很容易讓孩子在泳池裏拉扯,容易對生意造成壹定的損失。商家與孩子家長協商後,商家要求孩子母親賠償2000多元,但孩子母親認為自己賠償的錢價格有點高,希望只賠償1000元。
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是因為孩子犯的錯誤。對於大多數家長來說,應該意識到孩子去公共場所遊泳壹定要穿紙尿褲。這樣才能減少孩子拉肚子的現象,但是商家損失了兩三萬。只讓孩子母親出了2000多塊錢。其實這並不是壹個不合理的要求。畢竟,是孩子犯的錯誤導致了生意的損失。
可想而知,商家需要放出更多的水。壹般壹個遊泳池的放水量多達幾百噸,壹些商業區的水費也比較高。所以商家要求孩子媽媽賠償2000多元,網友也支持。畢竟被認為是孩子的問題,應該由母親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