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和技術服務的稅率為6%。增值稅是以貨物(包括應稅服務)在流通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的壹種流轉稅。根據法律規定,R&D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鑒證咨詢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稅率基本在6%左右。
法律客觀性: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壹)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2、自來水、暖氣、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產品;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4、飼料、化肥、農藥、農業機械、農用薄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三)納稅人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稅率為6%,但本條第壹、二、五項另有規定的除外;(4)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