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妳是什麽時候和開發商約定簽約的?如果簽訂的是“合作建房協議”,那麽對方辦理產權證有什麽保障?合同裏明確了嗎?逾期的話,按百分之幾作為滯納金?另壹方面,合作建房很難辦理房產證,所有手續(建設用地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驗收證、監理證、完稅證等。)需要補全。而這些,開發商有嗎?由此推斷,這個房子是集資房的可能性比較大。集資房沒有產權證和土地證,所以推斷開發商沒有說實話,因為任何房子只要交了土地出讓金,肯定會辦理土地證。辦理土地證的前提是房子有產權證。(壹個守信用的開發者)
第三,對方提供的信息比較混亂。如果有什麽問題,誰來負責,妳應該找誰來解決問題等等。應該綜合考慮。
第四,有時候,機遇和風險並存,看妳有沒有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