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承包內容包括項目的全部勘察、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建築安裝、項目管理、設備監理、調試、驗收、培訓、生產移交、性能和質量保證及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總承包。
項目業主的工作範圍
1.土地征用(包括拆遷和補償)。
2.地點是平吉。
3.工程監理與工程質量監督。
4.參與並協助承包商進行調試,並組織試生產和調試。
5.績效評估。
6、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報告評價。
7.申請工程開工、招標、竣工許可等。
8.確保正常工程建設的外部協調。
9.連接外部供水和供電線路。
10.招聘並組織生產人員提前進廠參與生產準備和人員培訓。
項目業主應承擔土地使用費、項目前期費、建設管理費、建設監理費、項目前期咨詢服務費等費用,占光伏發電項目的8 ~ 10%。但是,承包商和項目業主之間的具體工作範圍取決於合同條款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