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根據csc官方信息,申請csc公派留學項目的基本條件是:
——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擁護中國人民和中國憲法,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壹般不超過40歲(截止日期為申請年度的65438+2月31),身心健康,符合目的地國家的入境要求;
——具有壹定的外語水平,能夠圓滿完成出國留學任務;
——有明確的留學目的、研究計劃和回國發展規劃;
——沒有享受過或正在享受中國政府其他種類的獎學金;
-未獲得或正在申請其他機構提供的與本項目資助內容重復或相似的資助。
對於已經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或休學的人員,有以下特殊要求:
——已進入博士階段的人員不得報考博士研究生;
——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時,碩士、博士研究生必須正式轉為國內博士研究生身份。為保證留學目的明確,聯合培養計劃可行,建議申請人在申請時已開始博士論文;
-畢業後已離校的學生,如果申請博士學位,必須由國內工作單位推薦;
-如果退學:申請csc是可以的。申請流程和在校學生通過上海市教委國家留學基金辦公室申請壹樣,只是受理單位不是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