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個人冠軍的認定原則上每年組織壹次,具體申報時間以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的年度申報通知為準。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根據年度申報通知的要求,自願向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區業務主管部門根據確定的標書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抽查,通過初審的推薦材料提交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由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組織第三方機構對推薦企業進行論證、評估和抽查。形成公示企業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由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認定為上海市單項冠軍,並頒發證書或銘牌(附產品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