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成本核算程序是指組織施工項目工程成本核算時應遵循的壹般程序和步驟,根據核算內容的詳細程度可分為總分類核算程序和明細分類核算程序。
工程造價總分類核算程序:工程造價總分類核算程序是指工程造價總核算應采取的步驟和順序。施工企業首先應根據其用途和地點收取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費用。直接成本可以直接計入受益的各項目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間接成本需要先按照發生地點歸集,然後按照壹定的方法分攤到受益的各個項目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中。在此基礎上,計算本期已完工項目或已完工項目的實際成本。
施工企業工程成本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1,建築生產費用的分配;
2.分配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
3.分配輔助生產費用;
4、機械工作的分配;
5、工程建設間接費用的分配;
6.工程價款的結算;
7.確認合同毛利;
8.結轉完工建築產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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