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取得經營權而實施的經營行為。即未取得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運營證,超核定範圍運營。如果沒有金錢交易或者無法核實有金錢交易,不能認定為非法經營。
非法營運主要是以營利為目的,擡高價格,或者在沒有經營許可的情況下直接用來載客。沒有安全保障,就是違法。如果當地有法律規定,未經乘客同意是不允許裝載的。當乘客同意被裝載時,他們可以與乘客商定租賃價格並支付賬單。
非法經營對象: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長期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並以營利為目的。需要特別註意的是,按照法律規定,反對壹次性、臨時性、短期提供運輸服務或者途中送人、收取燃油費、過橋費納入非法營運範圍。
非法客運:
1,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2、未取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公共汽車客運經營的。
3、使用無效、偽造、塗改、註銷等作廢的道路客運許可證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4、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非法貨運:
1.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2、使用作廢、偽造、塗改、註銷等無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3、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