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農商銀行信用社
農村信用社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它們由會員股份組成,實行會員民主管理,表現為“三會”制。“三會”具體指會員(代表)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主要為社區成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省級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方案,農村信用社已遍布全國,各省市成立了省級農村信用社,負責各省市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改革後,農村信用社主要有三種模式:1和農村信用社。2.農村商業銀行。3.農村合作銀行。各省農村信用社投資建立了農村信用社資金結算中心,實現了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之間的存取款業務,開通了銀行卡,加入了人民銀行的現代支付系統,實現了跨行存取款業務。信用社和社會* * *是存在的。信用社改革由省級政府管理,與政府壹起為社會發展發揮職能作用。農村經濟主要依靠信用社的支持,有長期的合作關系,信用社占據有利的條件、地利、人和。外資銀行不可能在農村發展。農信社軟硬件與四大國有銀行、各大商業銀行競爭,存款總額超過3萬億元僅次於農行、工行、建行。信用社開通了通存通兌業務,比以前單壹的取款方式方便很多,人員也在不斷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