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及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簡介: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建設廳(委):
為規範建設工程監理及相關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托方合法權益,促進工程監理行業健康發展,我們制定了《建設工程監理及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現印發給妳們,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1992]價費字479號)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廢止。
《建設工程監理及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基本信息:
中文名關於印發《建設工程監理及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
文件編號發展和改革價格[2007]670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建設部發布
發行時間:2007年3月30日
更多關於標書寫作和提高中標率的信息,點擊底部客服免費咨詢。